about us 机构设置

 
 
河南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
 
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河南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,为嵩县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;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、生态旅游等事务;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、规划、开发、经营活动进行监管、审批和处罚;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;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(镇)、村(社区)的关系;负责争取、筹措湿地保护、修复、建设和管理资金;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、管理、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;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、基础设施配套、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,并予以管理;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、评价工作,保管湿地保护、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、数据和资料,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;负责对外宣传、推广、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、教育、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;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 
        管理处内设湿地保护部、科普宣教部、经营管理部、旅游开发部和综合办公室5个部门。
        1、综合办公室:承担湿地公园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;负责公文运转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;负责人事劳动、信访接待、机关后勤管理工作;
        2、经营管理部:负责湿地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;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;生态旅游及其它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实施方案、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;组织开展湿地恢复示范和水土保护工程建设;负责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;
        3、湿地保护部:在窑上、汪庄、南庄、董屯、城区设立5个保护管理站。负责湿地公园内滩涂、泥炭地、草甸、沼泽地、水域、林地、野生动植物、人文景观等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;防治病虫害、防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,乱挖滥采野生植物、乱垦滥占湿地等破坏性活动;

        4、科普宣教部:组织开展湿地资源、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环境的调查、监测、统计和建档工作;宣传教育工作;指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、野生植物培植及合理开发和经营利用;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应用。
        5、旅游开发部:负责制定旅游发展规划;旅游项目经营、安全、管理工作; 制定旅游部基本管理制度,并监督、执行; 
        管理处下设湿地生态科学研究所(生态环境监测站)、嵩县玉皇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两个二级机构。
        1、湿地生态科学研究所
湿地生态科学研究所加挂嵩县林业科学研究所牌子,与嵩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。主要职责是:负责湿地公园湿地恢复的各项科学研究以及科技规划、课题筛选、研究;负责开展湿地公园生物资源本底调查;负责退耕还林还草还泽、生态环境监测,综合考察与综合评价;负责生物生态环境动态观测和监测;开展种植、养殖实验,并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;组织编制湿地公园中、长期发展规划;定期组织开展环境质量评价;负责湿地科研成果的鉴定、公布和出版,标本室、展览室、实验室、科技档案、资料信息的管理;加强有关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科技情报网以及国家湿地公园、保护区、有关国际组织间的沟通与联系。

        2、玉皇山森林公园管理处
玉皇山森林公园管理具体负责玉皇山森林公园、陆浑生态园两处森林公园的运营管理,包括卫生管理、安全管理、游客调度、基础设施维护、森林抚育管理等,对公园逐步进行景观提升,完善服务配套设施,优化公园森林景观,为嵩县居民创造一个环境优美、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游憩、健身公园。